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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5年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

时间:2015-09-29 00:00:00        阅读量:2558

 
关于2015年国庆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
 
 
各实验室(中心):
 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保证假期实验室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1.   从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各实验室在假期前应组织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,及时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,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,如自身无法解决,请立即与物业或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协商解决。
    2.   加强易燃、易爆药品的管理,防止因药品自燃、自爆而导致安全事故;有毒的化学试剂管理,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。
    3.   加强液化气、氧气、氢气等各种气体钢瓶的管理,防止因气体泄漏、自爆而导致安全事故。
    4.   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;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;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、烘箱、冰箱等设备。
    5.   贵重仪器设备应存放到有防盗门、防盗窗的实验室,确保仪器设备无丢失及被盗现象发生。
    6.   做好在用仪器设备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,按照不同仪器设备的特殊要求,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。
    7.   放假离校时,各实验室应封好门窗,关闭电源、水源。确需开展教学、科研实验的,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并向科技发展部报备,以便管理。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应及时关闭电源、水源,锁好门、窗。
    8.   假期,各实验室主任、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证联系顺畅,保证实验室在发生漏水等意外事故时,能够及时得到处理。
 
 
西安交通大学苏州研究院
2015年9月29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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