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6-01-06 00:00:00 阅读量:3296
关于2016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各部门及有关单位:
根据校历安排,现将2016年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
(一)放假时间:1月18日至2月19日。
(二)开学时间:2月20、21日报到注册,时间为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8:00,2月22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(三)报到安排:各教育有关单位/部门提前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,并于2月22日上午10:00前,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。学生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,因故未能按时报到者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学院出具有关证明。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,按旷课处理。
(一)放假时间:1月20日至2月18日,2月19日正式上班。
(二)各部门/单位应根据本部门/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轮休,确保假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三、寒假值班安排
(一)各部门/单位要切实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,保证通讯畅通;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随时上报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
(二)2016年1月18日前,各部门/单位报送2016年寒假值班表至办公室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放假前,各部门/单位要对本单位、本部门的水、电、门、窗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,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;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提高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走亲访友往返路途中的安全意识;教育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二)春节期间,请坚决遵守八项规定精神,杜绝各类不正之风;严禁违规公款吃请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等行为!请廉洁自律,文明过节!
特此通知。
党院办公室
2016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