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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“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”成员人选的通知

时间:2017-04-10 00:00:00        阅读量:3422

关于推荐“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”成员人选的通知
   
    根据中央党管干部原则以及《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”成员选派工作已经启动,我省今年继续在高校、科研院所等选派第十批科技镇长团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
    一、  人选条件
    1、政治素质好,理想信念坚定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有专业特长、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,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。
    2、业务能力强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强,作风扎实,服从组织安排,吃苦耐劳,有奉献精神,遵纪守法。
    3、身体健康,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。
    4、一般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。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,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。
 
    二、挂职与岗位期限
    科技镇长团成员职务安排按照(苏组通〔2016〕19号)文件规定执行,任职时间一般为1-2年。
 
    三、科技镇长团主要职责
    1、明确工作职能定位。分管或协管任职地区或单位的人才、科技工作。认真抓好人才强镇、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,深入推进政产学研合作,提高县(市、区)、乡镇两级人才、科技管理能力和水平。
    2、发挥科技参谋作用。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积极为地方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建言献策,协助制定地方人才科技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重大人才与科技创新工程及活动,广泛宣传人才科技政策,不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科技创新意识。
    3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。促进派出单位与挂职单位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,推动地方及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一批校地、校企合作联盟,建立企业院士工作站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、研究生工作站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,促进高校、科研院所更多科技成果向地方和企业转化。
    4、发挥专业服务作用。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,利用好派出单位人才、科技、信息等方面优质资源,帮助地方和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专利,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,联合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攻关,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,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。
    5、发挥引才育才作用。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,积极做好人才引进、培养和使用工作。以“科技副总”、“产业教授”为重要抓手,围绕省“双创计划”等重大人才工程,引导高层次人才智力向企业集聚,吸引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创新创业。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,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,推动地方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取得新突破。
    6、加强管理制度建设。建立健全科技镇长团各项规章制度,强化内部管理,树立团队意识,发挥整体作用。自觉服从任职地方和单位的管理,严格考勤,每位成员每月驻地工作一般不少于22个工作日(法定节假日除外)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严格执行科技镇长团工作经费管理办法,严格要求,树立科技镇长团良好形象。
 
    四、推荐程序
    采用个人自愿申报、组织遴选的办法。具体程序如下:
    1、个人自愿申报。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,个人提出申请后,经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同意。凡符合条件的同志,均可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成员职务安排按照(苏组通〔2016〕19号)文件提供的岗位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申报。
    2.提交材料。申报人将填写完整的《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(团长)推荐表》(见附件)电子稿,于2017年4月15日前发送到jqz128@163.com。联系人:汲巧真,联系电话:69562801。
    3.确定拟推荐人选。党工委将对申报者进行审查,并根据挂职单位的岗位需要和我单位干部人才培养计划,确定拟推荐上报人选。
    4.确定推荐人选。党工委与相关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对接,确定最终推荐人选和选派方案。
 
附件: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(团长)推荐表
 
西安交通大学苏州教学与科研基地党工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7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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