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时间:2017-04-24 00:00:00 阅读量:3109
关于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/单位: 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6〕17号),研究院决定2017年5月1日放假。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4月29日(星期六)、4月30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5月1日(星期一、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)为法定节假日;5月2日(星期二)教职员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 二、各部门/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部门/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安排好值班、安全和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。 特此通知。 综合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