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时间:2019-03-14 00:00:00 阅读量:1953
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9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 (国办发明电〔2018〕15 号),学校决定2019年4月5日清明节放假一天,与周末连休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4月5日为法定节假日,4月6日、4月7日照常公休。4月8日(星期一)教职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二、各部门/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部门/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院办公室
2019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