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时间:2019-04-16 00:00:00 阅读量:1392
关于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、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2019 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3 号),学校决定 2019 年5 月1日至4 日放假调休,共 4 天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5 月 1 日至 4 日放假调休;4 月 28 日(星期日)、5 月 5日(星期日)教职员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二、原安排在 2019 年 5 月 2 日(星期四)的课程调整至 4月 28 日(星期日),原安排在 5 月 3 日(星期五)的课程调整至5 月 5 日(星期日),原安排在 4 月 28 日、5 月 5 日的课停上。各学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,不得出现教学事故。
三、各部门/单位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部门/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假期安全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院办公室
2019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