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0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19-12-28 00:00:00 阅读量:1449
关于2020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校历安排,现将2020年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
(一)放假时间:1月13日至2月14日。
(二)开学时间:2月15、16日报到注册,时间为8:00—12:00、14:00—18:00,2月17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(三)报到安排: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学生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,并于2月17日上午10:00前,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名单分别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。学生注册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办,因故未能按时报到者,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并向所在学院出具有关证明。逾期未报到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者,按旷课处理。教务处负责将未按时报到注册的本科生名单,通过学生处转各相关书院,以便各书院掌握学生报到注册情况。
二、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
1月16日(星期四)放假。
2月13日(星期四)正式上班。
各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安排轮休,确保假期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。
资产与产业管理部与产业改制相关干部,根据产业改制相关工作安排调整,确保产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。
三、寒假值班安排
(一)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,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保证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;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不得延误。确保假期节日祥和平安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放假前,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的水、电、暖、门、窗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,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;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提高师生员工寒假期间走亲访友往返路途中的安全意识;科技发展部及各实验室,要做好安排排查,确保实验室安全;各教育部门、学生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(二)各独立法人单位的休假时间,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院办公室
2019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