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时间:2021-01-25 00:00:00 阅读量:2721
关于2021年寒假安排的通知 |
各部门及有关单位: 根据学校校历和研究院工作安排,现将2021年寒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 (一)放假时间:根据学校“分批离校”的总体要求,已结课、完成考试的学生务必及时、错峰离校。1月25日起正式放假,2月26日收假。 (二)开学时间:2月27、28日报到注册,时间为8:00—12:00、14:00—18:00,3月1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 二、教职工放假及收假时间 (一)放假时间:1月28日(星期四)正式放假。 各部门及有关单位,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工作和轮休安排,总的要求是不得耽误企业改制,重大科技、教育、产业项目等各项工作,确保任务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。 (二)上班时间:2月25日(星期四)正式上班。 2月25日(星期四)上午10:00前,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党政办公室。 三、寒假值班安排 (一)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,做好应急情况处置,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。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及时传递信息,沟通情况。遇有紧急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,妥善处理,不得延误。 (二)加快推进企业改制,重大科技、教育、产业项目推进,相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安排,为上述工作进展提供保障。 (三)1月28(星期四)日前,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将寒假值班表报送至党政办公室。 四、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(一)做好师生离校报备及日常健康管理 1. 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师生做好离校情况报备,包括离校目的地、交通工具、行程路线、紧急联系人信息等。 2.提醒师生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聚集,原则上不出境、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。确需前往上述地区的师生应向所在单位履行报批手续,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,并在返回后按照疾控部门要求进行检测、隔离。若遇突发情况,师生均须听从当地疾控部门安排并及时向研究院报告。 3.加强日常健康信息管理。要求师生按时填报健康日报,有发热等异常情况及时报送,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、返家行程可追踪。 4.倡议师生形成健康居家生活风尚。双节期间要减少走亲访友活动,提倡网络拜年,个人家庭聚集最好能够控制在10人以下。 (二)严格校园场所及活动管控 寒假期间,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、培训、演出及年会聚会等人群聚集性活动,能采取线上方式的尽量采取线上方式。因教学科研等需要确需开展的活动和会议,要压缩规模、控制人数,严格落实核酸检测、扫码测温、佩戴口罩、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。省外人员进校参与活动,要及时向研究院报备。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不得安排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院。 五、其他事项 (一)放假前,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对本部门、单位的水、电、暖、门、窗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,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;要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健康教育,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,提醒学生在回家及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。各教育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,杜绝发生安全事故。 (二)春节期间,各部门及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的帮扶帮困措施,解决好困难师生员工的生活问题,帮助他们过好节日。教育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关于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,确保春节期间校园和家属区安全。 (三)各独立法人机构的休假时间,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和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特此通知。 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