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时间:2021-04-09 00:00:00 阅读量:1181
关于“五一”劳动节放假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 号),研究院决定于2021 年5 月1 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5 月1 日至5 日放假调休;4 月25 日(星期日)、5 月8日(星期六)教职员工正常上班,学生正常上课。
二、原安排2021 年5 月3 日(星期一)的课程调整至4 月25 日(星期日)上;原安排5 月4 日(星期二)的课程调整至5月8 日(星期六)上;原安排4 月25 日、5 月5 日、5 月8 日的课程停上。教育相关部门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,不得出现教学事故。
三、各部门接到通知后,要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,妥善安排好劳动节期间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4 月30 日前,各部门将假期值班表报送至办公室。
特此通知。
研究院办公室
2021 年4 月9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