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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5-01-07 14:27:29        阅读量:136

各实验室、研究中心:

寒假将至,为确保假期研究院实验室安全,防止事故发生,结合研究院发布的《关于2025年寒假有关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。寒假期间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思想,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原则,增强安全责任意识,要明确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,结合实验室运行情况,做好安全管理和检查。

二、加强实验室危险源的安全管控。各单位在寒假前应开展一次全面实验室安全检查,排查隐患,及时整改,杜绝事故。应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,尤其是易制毒、易制爆、精麻药品、生物病原体的安全管理;加强特种装备、自制设备、辐射装置的安全管理;加强实验场所用电、用气、用水的安全管理,特别要加强气瓶、高压设备、烘箱、焚烧炉、冰箱等容易引发火灾或爆炸危险设施的管理,确保安全。

三、及时清运实验室危险废弃物。请各实验室在1月10日17点前将危险废弃物清运。寒假期间实验室产生的危废,请规范妥善储存,及时安排清运。

四、加强假期实验过程的安全管理。对于寒假期间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,要执行报备制度,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。实验时不得脱岗,不得出现实验室设备运行但无人值守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。实验时至少2人在场,开展夜间实验请向科技发展部及楼宇物业进行报备。

五、严格做好实验室准入管理。研究生导师、导师团队作为研究生安全的责任人,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。对于进入实验室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及交流的校外人员,要实行准入培训与考核许可,做好安全防护工作。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实验室,不在实验室开展聚集性活动。

六、加强实验场所门禁管理,落实假期值班责任。各实验室要落实假期安全值班责任,应急事件及时上报。对于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场所,建议关停,关闭门窗、水源、电源、气瓶、仪器设备等。科技发展部安排专人统一保管实验室的钥匙,确保紧急情况下实验室门锁可顺利打开。实验室安排和值班情况,由科技发展部于1月8日前统一上报。

 

 

苏州研究院

2025年1月6日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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